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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属违法

2020-03-23 13:50:58

摘要:赵某是南昌市某村村民,在本地有一套自己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建设,赵某的房屋被政府划入征收红线范围内。此后,县政府下达征收决定,并张贴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规划图等文件。因征收补偿方案费用过低,赵某于是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详情:

某是南昌市某村村民,在本地有一套自己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建设,赵的房屋被政府划入征收红线范围内。此后,县政府下达征收决定,并张贴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规划图等文件。因征收补偿方案费用过低,赵某于是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赵某与当地政府协商未果,过了一段时间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赵某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发现,政府相关部门的征收行为没有前置批准文件,这也就意味着征收部门的征收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于是向南昌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县政府对赵房屋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南昌市中院审理认为,征收行为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应确认违法。因此判决驳回赵诉讼请求。

某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院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若房屋征收所涉人数众多的,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但赵某所在的县政府均无相关证据。最终江西省高院判决撤销市中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确认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大象律师观点:

本平台律师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有权作出征收决定征收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征收部门是负责进行具体的组织征收实施工作的部门,而不是征收决定作出的决定者。合法的土地征收,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旧城区的改造也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若是征地行为没有征收批文,那征收决定就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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