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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是没提到利息,该不该要利息呢?

2020-03-20 18:16:46

摘要:民间借贷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而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却屡见不鲜。借钱利息约定不明,无权索要利息。

案例详情:

刘某向谢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90天,同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载明“借款人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并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后,刘某未按约偿还借款。谢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3万元本金并按照月利率3%给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款合同予以证实,依法成立。原告虽主张按照月息3%计算利息,但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对利息的约定不明,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对原告要求利息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谢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中,原被告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利息的支付计算方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大象律师观点:

本平台律师提醒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贷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是否需要支付借款利息,若需要则在合同中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减少借款人的借款风险;若不需要支付借款利息,在合同中约定该次借款无利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产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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