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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命案告破,你需要知道这些
2020-03-20 17:35:41案例详情:
2020年2月23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警方通报,已将1992年3月24日在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医学院杀害在校女学生的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抓获。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终将到来。这不仅是对逝者的安息,也是对生者的交代。有不少网友可能会有疑惑,案件发生在1992年,距今已经28年了,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即使抓住了也不用接受判刑呢?
大象律师观点:
平台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即使发生在28年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所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即使经过28年,检察院仍然可以在上报最高检察院核准后继续提起公诉。最为关键的则是,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因此,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是要接受法律审判的,也要承担自己罪行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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